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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南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8117元
 来源:人口处  时间:2022-06-02 17:30 

  2021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8117元,与2020年的46733元相比增加1384元,同比增长[1]3.0%。扣除价格因素,2021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2.0%。本文所指的城镇单位是指城镇地域内从业人员在5人及以上法人单位,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所指的工资包括实发到手的工资、奖金和各类津补贴,以及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

2021年河南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8117元

  分行业门类看,2021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中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为金融业73972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4125元,建筑业51766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54倍,1.12倍和1.08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为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5907元,农、林、牧、渔业37839元,住宿和餐饮业39982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74.6%,78.6%和83.1%。

 2021年河南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8117元

  注[1]:文中以下增长,除特别指出外,均为名义增长。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详见官网http://www.stats.gov.cn/zjtj/tjfg/xzfg/200207/t20020702_36026.html),工资总额是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2021年河南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8117元

  2.统计范围

  城镇地区私营法人单位和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工资统计主要统计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非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4.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

  5.上年基期数据以正式出版的《河南统计年鉴-2021》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