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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统计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年定报布置会议精神
 来源:  时间:2022-10-14 09:24 

  10月12日,国家统计局举办2022年年报和2023年定报制度布置暨相关业务视频培训班,布置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及2022年度全国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更新维护工作,培训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

  河南省统计局高度重视,下发了参会通知,积极组织省局各专业处,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各省辖市、县(市、区)统计局参加培训。局党组成员、总统计局王贵斌参加培训并就贯彻落实国家年定报制度和做好城乡划分工作提出几点意见。

  一、关于2022年年报和2023年定报制度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扎实做好年定报制度布置工作。各地各专业要准确理解和把握年定报制度修订的具体内容,做好制度执行衔接工作,加强与各专业的沟通对接,认真完成分专业制度的修订布置和培训工作。同时各地各专业要逐级落实责任,加强布置培训,打通年定报制度布置“最后一公里”,将年定报制度新增、变化等重点内容传达到基层统计人员和调查对象。

  二是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统计调查制度。坚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的原则,国家年定报制度已经精简的内容,各地不得恢复;年定报制度修改和增加的内容,要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要坚决做好落实。要加强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管理工作,各地需要新增加统计调查内容或项目,要加强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充分考虑基层和调查对象的承受能力。

  三是切实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各级统计机构要进一步学习《意见》《办法》《规定》和《监督意见》,自觉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要运用改革思路和创新举措,着力推进建立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要不断强化基层统计工作标准化、专业化建设,加强基层统计机构和队伍建设,破解制约基层统计工作的瓶颈难题,有效提升基层统计调查水平、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为充分发挥统计整体效能构筑坚实根基。

  二、关于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工作

  一是要全面掌握工作内容。在2021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属性代码的基础上,依据行政区划和城乡属性变动情况,通过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管理系统报送2022年县以下统计用区划代码、城乡属性代码以及变动情况资料。

  特别强调的是,各地要继续根据《河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统计用行政区划名称核对工作的通知》(豫统办函〔2022〕10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我们掌握的乡村名称与民政部门行政区划名称的核对工作。经核实后,凡是乡级单位和村级单位名称与民政部门行政区划名称不一致的,要按照民政部门的名称,在今年维护更新时予以更正。

  二是切实保障工作质量。一要认真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对今年城乡属性代码拟调整的乡级单位和村级单位连接情况要逐一实地核实;对2021年城乡划分库中城乡属性代码为连接的乡级单位和村级单位,核查数量不少于管辖村级单位总数的三分之一,并在11月2日前将城乡属性代码核实情况汇总表上报。各地要在11月25日前完成本地区数据质量核查,并于11月28日至12月2日在统计区域库系统中填报有关城乡划分质量控制问卷。省局将在各地城乡划分和区划代码维护更新完成后适时开展质量抽查。二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及时总结城乡划分工作开展情况,本地区区划代码与城乡属性代码变动情况,城乡划分质量抽查情况,城乡划分质量控制情况,城乡划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完善城乡划分办法的建议等,在12月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省局设管处。

  省局各有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年定报制度修订的同志共计40余人在主会场参加视频培训,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条件的县区在各地分会场参加视频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