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河南省统计网!
经国家统计局统一核算,2022年全省GDP初步核算数为61345.0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同期增长3.1%。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5817.78亿元,增长4.8%,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15.2%,拉动GDP增长0.5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25465.04亿元,增长4.1%,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52.4%,拉动GDP增长1.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30062.23亿元,增长2.0%,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32.4%,拉动GDP增长1.0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为9.5:41.5:49.0。
注:
1.绝对额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2.按照我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规定,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包括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经最终核实,2021年,河南省地区生产总值现价总量为58071.43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0%。
3.其他服务业包括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9个行业。
4.合计数和部分数据因小数位取舍而产生的误差未做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