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统计数据显示,河南省2023年商品、服务类电子商务交易额为13575.8亿元,居全国第十位,较上年同期增长14.9%。
服务类交易保持快速增长。从交易对象看,2023年服务类交易额为3434.6亿元,同比增长22.4%;商品类交易额为10141.2亿元,同比增长12.6%,占商品、服务类交易额比重为74.7%。从交易主体看,对单位交易额为7437.9亿元,同比增长7.0%;对个人交易额为6137.9亿元,同比增长26.2%。
规上企业电商交易保持平稳。根据规上重点企业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监测显示,2023年规上企业电子商务销售额为6937.7亿元,电子商务采购额为4363.6亿元。
网上零售快速增长。2023年全省网上零售额为4605.3亿元,同比增长22.5%,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为3813.0亿元,同比增长21.0%。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稳定增长。截至2023年底,河南监测的本省电子商务平台共计78个,在本省电商平台上实现的交易金额为4813.0亿元,同比增长18.7%。收取的平台交易服务费为6.5亿元,同比增长11.6%。从地区分布来看,电子商务平台数量最多的为郑州市,拥有平台34个,实现交易金额3886.8亿元,分别占全省的43.6%和80.8%。
跨境电商持续增长。根据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办公室监测显示,全省跨境电商进出口交易额2371.2亿元(含快递包裹),同比增长7.3%。其中,出口1796亿元,同比增长5.6%,进口575.2亿元,同比增长13.1%。
注:1.河南省电子商务交易额统计口径为国家统计局标准口径,企业必须通过网络下订单才构成电子商务交易。全省跨境电商交易额统计口径为广义口径,包含线上完成的交易以及线上线下融合共同完成的交易额。
2.规上重点企业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监测范围为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四类法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