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河南省统计网!
豫统函〔2024〕30号
河南省体育局:
《河南省体育局关于申请审批河南省体育产业统计调查方案的函》(豫体函〔2024〕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修订河南省体育产业统计调查方案。
省统计局批准的报表应在规定位置载明法定标识,法定标识依次为表号、制定机关、批准文号和有效期等内容。其中,报表制定机关为河南省体育局,批准文号为本文文号,有效期至2027年4月。
请于2024年4月底前,将本文批准后的调查制度一式三份及电子文件报省统计局统计设计管理处存档。实施期间,《河南省体育产业统计调查方案》如有调整,请按规定重新审批。
特此函告。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