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下午,省统计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新修改《统计法》。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迎伟原文传达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解读了《统计法》修改的重大意义、重要原则、主要内容和核心要义,并对下一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此次《统计法》修改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背景下全面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的一次重要制度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更加有效发挥统计效能、更好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要深刻认识新修改《统计法》的政治性、时代性和方向性,精准把握立足修正模式、保持现行统计法制度框架基本不变,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统计工作突出问题,坚持系统思维、审慎平衡各方利益,坚持与时俱进、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修改原则,充分认识此次修法是有立场、有原则、有重点、有责任、有温情、有温度的一次立法实践。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统计法》修改内容和核心要义。《统计法》新增3条,修改21条,主要内容包括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加强统计监督、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实施统一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健全统计标准和指标体系、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加强统计信息共享、完善法律责任规定等。这些新规定新要求,体现了新时代新征程统计工作的新职责新使命,我们要深入领会其立法原意,准确把握主旨要义。
会议要求,要加强新修改《统计法》的学习宣传,强化贯彻落实,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一要认真做好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制定详细的学习宣传方案,在全省掀起学法普法热潮。二要统筹做好我省相关法规、制度及规范性文件修改工作,积极推进《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修改工作进入快车道,及时对我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相应修改。三要守牢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把搞准搞实统计数据作为法定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实施全链条数据质量保障制度,确保数据源头可溯、审核可控、质量可靠。四要不断提升统计执法质效,畅通统计违法线索举报渠道,做好线索受理、登记和办理,加大重大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力度,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水平。
会议还对2024年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并对贯彻落实提出要求。
省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二级巡视员、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