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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南电子商务持续向好
 来源:第三产业调查室  时间:2025-02-18 09:33 

  根据国家统计局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统计数据显示,河南省2024年商品、服务类电子商务交易额为14026.2亿元,居全国第十一位,较上年同期增长5.3%。

  服务类交易与对个人交易持续较快增长。从交易对象看,商品类交易额为10165.1亿元,同比增长3.4%,占商品、服务类交易额比重为72.5%;服务类交易额为3861.1亿元,同比增长10.4%。从交易主体看,对单位交易额为7885.4亿元,同比增长1.4%,占商品、服务类交易额比重为56.2%;对个人交易额为6140.8亿元,同比增长10.8%。

  规上企业电商交易保持平稳。根据规上重点企业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监测显示,规上企业电子商务销售额为6610.1亿元,规上企业电子商务采购额为4010.1亿元。

  网上零售增长势头良好。全省网上零售额为4788.9亿元,同比增长14.8%,高于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8.7个百分点。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为3915.0亿元,同比增长12.5%。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持续向好。按照“全国一盘棋”的思路,各省(市、区)监测本区域内电子商务平台交易情况,国家统计局再根据交易的卖方所在地反馈各地数据。截至12月底,河南监测的本省电子商务平台共计85个,在本省电商平台上实现的交易额为4961.6亿元,同比增长2.4%。从地区分布来看,电子商务平台数量最多的为郑州市,拥有平台32个,实现交易额4124.5亿元,分别占全省的37.6%和83.1%。

  跨境电商持续增长。根据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办公室监测显示,全省跨境电商进出口交易额2665.5亿元(含快递包裹)。其中,出口1962.8亿元,进口702.7亿元。

 

   注:

       1.河南省电子商务交易额统计口径为国家统计局标准口径,企业必须通过网络下订单才构成电子商务交易。全省跨境电商交易额统计口径为广义口径,包含线上完成的交易以及线上线下融合共同完成的交易额。

  2.规上重点企业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监测范围为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四类法人单位。